人類第一宗的婚姻是在伊甸園由上帝所設立的 (創2:18),所以在婚姻及家庭建造上有必要尋求設立者上帝的教導。「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 127:1)「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 13:4)
在聖經裡,我們可以看見上帝已給予權柄給父母成為孩子們第一位甚至是終生的生命導師。「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箴 1:8-9) 我們可以看見上帝對教養孩童的吩咐對象是父母而非教會。「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 22:6) 教會的責任在於關懷及協助不同處境需要的準夫婦、夫婦、準父母及父母,幫助他們以上帝的教導去建立甜蜜的婚姻,裝備他們成為有效而得力的生命導師。我們鼓勵弟兄姊妹建立以上帝為中心的家庭,努力事奉神:「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書 24:15) 透過家庭在靈裡的成長、牧養、家庭間互相學習、支持和勉勵來見證基督。